沧州技师学院
关于招聘2016年度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教师的说明

一、学院简介

沧州技师学院暨沧州高级技工学校是沧州唯一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的,培养中、高级实用技能型人才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是沧州职业教育系统的标杆院校,在沧州及周边区域具有引领作用。与160多家大中型企业深度合作,建立了融合发展关系,校内外实训基地已能完全满足学院理实一体、工学结合的特色教学需要。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教师24小时值班,管理严格规范。学院多次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省先进技工院校和省教学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在京津冀用工企业中树立了沧州技师学院品牌。学院系人员经费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2015年、2016年河北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1、汽车类(含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等) 4人

2、机械类(含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与检测技术教育、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 3人

3、电气工程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工程等) 3人

4、电子信息工程 1人

5、数控技术 1人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人

7、舞蹈学、学前教育 1人

8、美术学、平面设计 1人

9、数学 1人

10、物理学 1人

11、汉语言文学 1人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技工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工作条件

学院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外县市人员安排宿舍,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公休假日等规定。

六、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不少于最低工资标准(沧州市现为1420元)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我院大学生见习岗位教师基本工作量为4节/周,见习人员必须完成基本工作量。为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超出基本工作量的课时,按我院标准发放相应课时费,担任班主任的,发放相应班主任费、值班费等。见习岗位大学生见习一年。

七、联系方式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请将简历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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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文义 15230761128

杨晓燕 13931766907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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