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沧州技师学院
二、项目名称:非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沧州技师学院锅炉房
四、工程概况:
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及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锅炉污染治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院计划对现有非电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工程。
工程要求: 锅炉低氮改造,达到国家最新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工期要求:11月15日供暖期之前完成。
工程内容:对燃烧机等部件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更加充分的燃烧效果。
五、议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计划、预算为准,计划工期为1个月。
六、资质要求:投标人请携带建筑公司(或相关工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申请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16:00时止。
八、公开报名地址:沧州技师学院(西配楼二楼226室)报名。
九、联系人:霍主任 联系电话:3570371
十、招标单位:沧州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