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在学院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全院师生员工,增强法制观念,依靠全院教职工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暴、防盗、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
二、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刑事犯罪活动及重大违纪事件的发生,加强对要害部门和案件易发部位的安全防范。
三、负责调查处理校内学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有关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会同有关处室,做好校内治安工作,并负责学院的消防工作。
五、根据治保工作的需要做好建档立卡和资料积累。对有前科和违纪后进学生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加强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六、负责收缴非法自制的枪支、弹药、匕首等凶器以及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
七、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严格门卫制度,维护学院正常生活和教学秩序,做好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八、负责学院内民事纠纷的调解处理。
九、负责校内车辆秩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