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每年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的起草、修订。检查落实各系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学生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做好全校学生工作年度总结。
二、根据和参照高校学生工作的有关法规、条例、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和完善学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组织实施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的全院性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风、班风、系风创优活动。
四、协调各系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系的"三项常规"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反馈评估。针对学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五、负责对各班报送的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进行审核和审批工作。
六、组织开展创优活动,负责审核各班学生评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处分审核审批工作。
七、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九、协助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建工作以及学生组织发展的预审工作。
十、协助共青团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十一、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会同各班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十二、做好全院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加强检查和指导。
十三、负责对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进行了解,逐步开展心理教育咨询活动。会同后勤管理部门定期做好学生身体健康检查。
十四、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组织各系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十五、负责协调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接待处理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来信来访,调查了解毕业生在社会岗位上的情况。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